酒後駕車,害人又害己!「作個理性好醉漢」,一向都是一飲喝酒最高原則,3/26立法院三讀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部分條文修正案,希望可以杜絕酒駕帶來的不幸事件。
主要的幾個重點包含:
- 拒測拒檢:罰金從9萬->18萬,累計重罰
- 酒駕罰款:汽車3~12萬; 機車1.5萬~9萬
- 連坐:同車乘客最高可罰3,000元
- 累犯考照需加裝酒精鎖
詳細修法細節如下:
- 酒駕處罰提高,汽機車分流處罰:酒測值每公升0.15~0.25毫克,機車罰1萬5千元至9萬元,汽車罰3萬至12萬元,且均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及吊扣駕照1年至2年。(肇事致人受傷或車上有未滿12歲兒童,吊扣駕照2~4年。)
- 拒測拒檢:拒測、拒檢者初次罰18萬元; 五年內拒測2次,罰兩倍36萬; 第3次罰三倍54萬。酒駕、拒測累犯、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,車輛得沒入。
- 同車共責:酒駕共乘18歲以上乘客,連坐罰600~3,000元。(70歲以上、心智障礙、汽車運輸業之乘客不在此限)
- 酒駕吊銷執照重新考照,車輛加裝酒精鎖,未依規定可罰6,000~12,000元。
下個月還會推動刑法的修法,就讓我們持續關注吧!